各会员单位:

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推荐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转发你们。请各会员单位结合实际,认真对照评选条件,总结事迹材料,于3月3日前报协会秘书处。


附件:关于推荐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 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有关事项的通知


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

2023年2月20日

关于推荐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和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有关事项的通知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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