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是全省性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会费是本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和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。根据国家和省社会团体会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,结合本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标准
1.协会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会主席、秘书长):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;
2.常务理事: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;
3.理事: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4.会员: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。
二、会费开支范围
1.必要的办公支出;
2.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.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.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三、缴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
1.会费实行每届一次性缴纳,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缴纳的,可申请分期缴纳。
2.每年5月初为会费缴纳时间。届中新入会的会员,应在接到入会批准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会费标准缴纳会费,会费从其入会当月起至届满计算。
四、会费管理
1.会费统一交由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管理。秘书处收到会费后,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由政府相关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,各会员单位经办人可根据短信通知,在省财政厅指定网站下载。
2.协会秘书处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会员缴纳的会费。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,定期向会员公布,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和审计。
3.按照章程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。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者,视作自动退会,并定期在网站公告。
本办法经2021年4月16日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。